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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选拔应届优秀毕业生留校工作公告

信息来源: 人事处 发布时间: 2024-06-07 浏览次数:【关闭页面】 【返回首页】

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的一所公办医学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是河南省“高职双高工程”建设单位。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公开选拔2名应届优秀毕业生留校工作,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拔岗位及人数

实验员2名。

二、选拔条件和要求

(一)留校毕业生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认同学校办学理念,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优先。

2.身心健康,品行良好,遵守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未受到过纪律处分。毕业时应取得学校毕业证书。

(二)必备条件(至少满足其中之一)

1.学习勤奋,成绩优异,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1次。

2.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国家三等及以上奖励。

3.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含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获得国家铜奖及以上奖励。

三、选拔程序

(一)学生个人报名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附件1),附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其中各类获奖需提供表彰文件。

(二)学院推荐,资格初步审核

相关学院成立推荐领导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由推荐领导小组负责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遴选,结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报告、推荐人员汇总表、个人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于2024年6月14日前报送人事处。

(三)学校资格复审

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对学院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及招聘全过程的具体安排在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s://rsc.hamc.edu.cn/)发布,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公告,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若因本人未及时阅读相关信息或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考核

考核分为综合素质评价、笔试、面试。我校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考试的相关信息,包括考试的时间、地点、成绩等具体事宜。考生及时登录学校人事处网站查询相关考试信息。

1.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总分100分,复审通过的人员,参加学校综合素质评价(附件2),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公示。

2.笔试。笔试工作由学校具体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教师基本素养和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笔试结束后,笔试分数及时在学校人事处网站上公布。笔试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3.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方式采取自我介绍、回答问题、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面试环节全程录像。

面试当天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成绩有效,进入体检环节。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4.考核总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50%+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30%。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核总成绩,按拟选拔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如因体检人员放弃体检或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在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继续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并查阅其个人档案。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资格。

(六)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经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提交党委会同意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四、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相关待遇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参照在编同类人员标准执行。聘用人员须在学校要求的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逾期未报到的,将不再保留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纪律及监督

学校纪委负责对本次选拔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选拔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河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1-62576635(学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1-62576861(学校监察室)

附件:1.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优秀毕业生留校工作申请表

      2.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优秀毕业生留校综合素质评价细则

上一条: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公告

下一条:中共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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