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于2007年12月参加我院组织的中级按摩师、中级美容师职业资格鉴定的考生请携带身份证,于2008年9月10日到河南职工医学院老校区办公楼505办公室领取代证书。
上一条:职称晋级通知
下一条:科研管理工作通知
Copyright © 2017 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ALL RIGHT RESERVED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龙湖镇双湖大道8号 邮政编码:451191 豫ICP备16005159号-1 豫公网安备 410184020002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