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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缴纳学费的通知

信息来源: 河南职工医学院 发布时间: 2012-03-31 浏览次数:【关闭页面】 【返回首页】

各年级学生:

一、学院将于清明节之后(4月12日)通过农合行对毕业班学生进行学费划扣,请有欠费的毕业班学生将学费足额存入金燕卡中。

二、我院10级普招、11级3+2学生实习在即,根据《河南职工医学院学费收缴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实习班的学生应于实习前,即“五一”节后一周内缴清剩余学费,未缴费者,不予安排实习。根据工作安排,学院将于2012年5月8日通过农合行以银行扣款方式划扣学费。缴款发票将在扣款一周后以系为单位发至各班。

请各年级同学在规定时间内将所需学费及时、足额存入学院发放的农合社金燕卡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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