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校历安排,现将2016年清明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2日至4月4日(共3天)放假调休。
二、假期工作要求:
1、各单位、部门要安排好假期值班工作,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加强校园巡视,确保假期校园安全稳定。
2、放假期间公务用车除值班车辆外,一律封存,严禁公车私用。通勤值班车辆每天7:30由纬五路校区发车沿大学路至龙湖校区,8:30由龙湖校区原路返回。
特此通知。
上一条: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17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6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集中结项的通知
Copyright © 2017 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ALL RIGHT RESERVED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龙湖镇双湖大道8号 邮政编码:451191 豫ICP备16005159号-1 豫公网安备 410184020002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