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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控甲型H1N1流感倡议书

信息来源: 河南职工医学院 发布时间: 2009-09-10 浏览次数:【关闭页面】 【返回首页】

亲爱的同学们:

为了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确保校园的和谐稳定,让我们共同努力,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

本次发生的甲型H1N1流感是由变异后的新型甲型H1N1流感病毒所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主要通过飞沫或气溶胶经呼吸道传播,也可通过口腔、鼻腔、眼睛等处黏膜直接或间接接触传播。接触患者的呼吸道分泌物、体液和被病毒污染的物品亦可造成传播。

临床表现:

临床主要表现为流感样症状,包括发热(腋温≥37.5℃)、流涕、鼻塞、咽痛、咳嗽、头痛、肌痛、乏力、呕吐和(或)腹泻。可发生肺炎等并发症。少数病例病情进展迅速,出现呼吸衰竭、多脏器功能不全或衰竭,严重者可以导致死亡。

由于这种甲型H1N1流感是一种新发疾病,其特点仍待进一步观察总结。

防控措施:

1.避免接触流感样症状(发热、咳嗽、流涕等)或肺炎等呼吸道病人。

2.注意个人卫生,经常使用肥皂和清水洗手,尤其在咳嗽或打喷嚏后。

3.避免前往人群拥挤场所。

4.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然后将纸巾丢进垃圾桶。

5.尽可能频繁开窗,增进居住空间的空气流动。

6.如果戴口罩,必须正确使用和处置,以确保其效力,避免因不正确使用口罩增加传播风险。正确做法:将口罩仔细遮盖嘴和鼻子并系牢,尽可能减少面部与口罩之间的空隙;在口罩受潮或沾染温气后,换上新的清洁和干燥的口罩;不要重复使用一次性口罩,一次性口罩在每次使用后应丢弃并在除下后立即处置。在触摸用过的口罩后,用肥皂和水或使用酒精洁手液洗手。

7.尽量减少外出。

同学们,如果你本人或你身边的同学出现了发热、咳嗽、流涕等流感样症状,请及时向辅导员老师报告或拨打以下电话与学院有关人员联系。

总值班室电话:0371-62576600

预防保健科电话:0371-62576640

预防保健科科长 程殿伦:13613823457

预防保健科副科长 王书萍:1383817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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