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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贷款毕业生还息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07-11-30 浏览次数:【关闭页面】 【返回首页】

温馨提示:

   亲爱的助学贷款毕业生同学,您的国家助学贷款自负利息结息日将至,为方便您及时还息,特此提示:自负利息从您毕业之日起开始计算。
   还息方法:
  (1) 柜台交易提前还息:
    学生持现金(或银行卡直接取款)和合同编号到代理网点进行交易。
   (2) 统一扣划还息:
   保证代扣帐户可用,学生将欠息金额存储帐户内,等待12月20日晚进行扣划。
    注意:贷款学生应多预存20元钱,以防中国农业银行小额帐户管理费和卡年费提前扣收,影响利息扣划,造成违约。
   还息代理银行:可在我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资料下载”中查询。
   还息学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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