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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实验物品申报和发放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2-11-12 浏览次数:【关闭页面】 【返回首页】

1、各系部请于2012年12月1日前上报下学期实验物品的计划(按附表标准填报),过期没有上报的将不予办理。

2、 2、各系部填报时请将所有物品按设备、医用耗材、日用品、试剂盒、化学试剂、玻璃器皿、切片和涂片、实验动物等几类填报,美容物品单列,填好后,由教务处审核后再上报院长签字。

3、 3、各系部填报时,请将同样的东西合并到一起(例如医用酒精和75%乙醇),并填清楚型号、规格和生产厂家。

4、 4、下学期实验物品领取时间为每周三与周五下午,请按时领取。

5、 5、实验物品领取的时候,我处将按系部发放,不针对实验员单独领取。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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