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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制度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7-05-27 浏览次数:【关闭页面】 【返回首页】

值班工作制度

(豫职医〔2007〕75号 2007年12月5日)

为加强学校各级值班工作,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保证信息畅通,快速妥善处理各种突发问题,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工作在带班校领导领导下进行。

二、值班安排:学校总值班、校领导带班,由校办安排;保卫、学生管理干部、后勤服务、教学实验、图书信息等人员的值班,由相关部门自行安排。每月25日在校园网上公布下月值班安排。

三、值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为16:30—次日16:30;双休日、节日、假期为8:30—次日8:30。

四、总值班员工作职责:

1.要认真、妥善处理各类问题并做好记录;重大和突发性事件要及时、准确报告带班校领导。

2.接到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等上级领导部门的紧急电话通知,要认真记录,并及时向带班校领导报告。

3.每天18:00(双休日、节假日8:30)检查各类值班人员签到并布置值班任务。每晚要检查各类值班人员值班情况。

4.不得让无关人员进入总值班室,值班电话不外借。

5.保持总值班室安静、整洁。

6.值班结束,总值班员应认真填写值班记录,把需要解决的问题分别向有关校领导汇报或告之主管部门,及时交班交钥匙。

五、其他值班人员的主要职责:

1.深入到学生教室、宿舍、食堂、阅览室及室外学生活动场所,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及对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意见或建议。

2.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并向总值班员、带班校领导汇报;

3.如遇突发事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立即向总值班员或带班校领导报告。

4.认真进行校园校舍巡查。

六、值班要求

1.遵守值班纪律。各类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值班期间禁止喝酒,不经总值班员或带班校领导同意,不得擅自离开校区。

2.认真履行职责。原则上不允许代班、顶班。却因特殊情况,如出差在外,不能按时值班,本人需请责任心较强的同系列同志代班,并要及时告知总值班。

3.保证通讯畅通。

4.值班人员擅自脱岗或因责任心不强而贻误工作者,要追究其责任

下一条:值班电话:62576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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