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省直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省直优秀共青团员““省直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经推荐评选,现将拟表彰集体及个人于2023年3月9日——2023年3月15日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排名不分先后)。如有异议,请于3月15日前向团委实名反馈。联系电话:0371-62576852。
一、2021-2022年度省直五四红旗团支部。
护理系团总支、药学系团总支
二、2021-2022年度省直优秀共青团干部。
刘天熳、高 博
三、2021-2022年度省直优秀共青团员。
张馨予、王 珂、范欣悦、崔婉琼
团 委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