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
现就本学期“推优”工作要求如下:
1、请严格按照《河南职工医学院推优工作实施办法》(豫职医团[2007]5号)有关要求进行。
2、各系团总支请于2009年4月30日下午16:00前将公示无异议的推优名单(电子表格和纸质材料)上交至院团委。
1、河南职工医学院团组织推优花名册
2、河南职工医学院“推优”登记表
上一条:我院召开纪念五四运动90周年座谈会
下一条:第五届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校园歌手大赛圆满落幕
Copyright © 2017 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ALL RIGHT RESERVED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龙湖镇双湖大道8号 邮政编码:451191 豫ICP备16005159号-1 豫公网安备 410184020002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