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即将来临,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学院关于学风建设的有关要求,践行诚信考风,现就期末考试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第一,院学生会全体成员和各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社长、副社长),在考试期间如有作弊行为者,学生会干部立即予以除名,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不得继续担任社团职务。处理结果将在全院张榜公布,上午作弊,下午张榜公布;下午作弊,次日上午张榜公布。
第二,院学生会成员和各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在本次期末考试中,凡有一门及一门以上考试课程不及格者,将予以免职。
第三,院学生会成员及各社团主要负责人要在以身作则、诚信考试的同时,做好所在宿舍全体成员的教育工作,宿舍成员中若有因考试作弊而受到处理者,取消该学生会成员或社团负责人评先、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