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2017年度河南省医学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的选题范围
围绕我省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中的实际需求,针对重点领域,提出解决问题的策略和手段,通过技术研发、集成、转化、推广应用来解决疾病预防诊治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项目按照2-3年进行设计实施,在项目完成时,应当在疾病预警、预防、诊治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在提高疾病诊断率和疗效,减少并发症,缩短住院时间,降低医疗费用,提高医疗卫生机构技术水平,提升公共卫生保障能力,减少公共卫生不良事件发生等实际问题的解决上产生明显成效;同时,通过项目实施带动人才队伍和基地建设,促进学科发展。
不受理疾病发病机理研究等基础研究,产品研发、新药研发及中医药相关研究项目。
二、项目分类
按照项目的性质,分为2类。
(一)省部共建项目。
对重大疾病、重点领域、关键性技术研究加大支持力度,由国家卫生计生委专家评审论证,择优列入国家卫生计生委科学研究基金计划。对于国内首先引进,符合国家技术准入要求,可望取得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并进行一定改进和创新的新技术引进项目,可申报省部共建项目。鼓励开展多学科、多部门联合攻关研究。
对于符合国家卫生计生委行业研究方向、研究基础及前期工作上佳的省部共建项目,将根据研究结果择优推荐列入国家卫生计生委行业基金项目。
(二)普通科技攻关项目。
重点支持面向临床实际需要开展的应用性科学研究,鼓励对疾病防治新思路、新技术进行探索,在项目实践中支持、培育、发现人才,促进学科水平建设。
在普通项目中还包括:
1、新技术引进项目。
对于省内首先引进,符合国家技术准入要求,有望取得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并进行一定改进和创新的新技术引进项目,可申报普通科技攻关项目。
2、适宜卫生技术推广项目。
与我省农村卫生和城市社区卫生工作重点和当地卫生资源状况相适应,具有一定的普及性和较好社会效益的适宜卫生技术。申报技术必须是已经实践证明具有安全、有效、方便、经济和相对先进的特性,适合县级及以下农村和城市社区医疗卫生单位使用,其配套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生产并进入市场。
鼓励省直医疗卫生单位与基层单位联合申报,资助经费中的50%以上须用于基层医疗卫生单位。
3、软科学研究项目。
重点支持围绕我省卫生计生工作重点,服务于卫生计生工作当前或长远决策和管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方法和手段开展的综合性研究。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清楚详实,研究方法科学先进,有关数据、信息和背景材料具有较好的基础。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基本条件。
申报省部共建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在国家相关研究领域具有知名度,并已具有良好的前期工作基础,立题依据充分,研究方法先进合理,技术路线具体可行,目标明确,有望获得高水平论文和成果。申报普通科技攻关项目要求项目设计合理,技术路线可行,目标明确,通过研究可望获得一定突破,有望进一步争取更高层次研究支持的科研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1、申报单位为省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医学科研机构及部分有条件的市级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2、具备较强的科研、医疗和培养优秀人才的综合实力;
3、省部共建项目申请者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1年以上国外学习、工作经历;普通项目重点支持我省中青年卫生计生科技人员,50岁以上(1966年7月1日前出生)或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不再接受申报。
4、研究方向明确,技术路线清晰,具有较好的实验及临床研究基础;考核指标科学、具体、可行;
5、申报省部共建项目须提交项目查新报告。
(二)项目申报形式。
采用在线申报、网络评审的方式进行,网上申报请登陆河南省卫生科技网http://www.hnwst.gov.cn/kjwIndex.jsp,点击“卫生科研网上申报和评审”,注册后进行在线申报。申请者按要求填写相应申请书:《河南省医学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1)、《 河南省适宜卫生技术推广项目申请书》(附件2)或《河南省医学新技术引进项目申请书》(附件3),确认无误后提交。
省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相关管理人员审核管理本单位申报项目,审核并签署相关意见后提交;各省辖市卫生计生单位申报的项目,需经本单位和上级主管单位逐级审核并签署相关意见后提交。
网上申报时间:2016年9月19 日~23日。
(三)项目申请的其它要求。
1、每个项目只能推荐1位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和提出项目申请。项目负责人应当保证每年投入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少于本人工作时间的60%。
2、项目负责人只能主持申报1个项目和以参与者或合作者的身份参加1个项目。同一单位对同一项目只能申报1项。
3、凡已承担省部共建项目的第一负责人,须在省卫生计生委成果鉴定后方可申报新项目;已承担省医学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的第一项目负责人,在完成原研究项目之前,不得申报新的科技攻关项目。
4、凡涉及人体的生物医学研究和应用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医学伦理学基本原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如涉及对外合作研究,必须符合国家人类资源管理相关规定。所有涉及项目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对外合作项目须提供责权明晰的合作协议原件。
(四)受理申报相关事宜。
1、各申报单位对项目申请书进行格式审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不合格:
(1)不符合项目申报基本要求;
(2)申报手续不完备;
(3)未提供责权明晰的合作协议原件。
2、项目申报单位集中报送本单位申报项目申请书及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一式2份)及电子版。
3、纸质报送材料时间:9月26日。
四、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对涉及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项目一经立项,省卫生计生委将拥有其研究成果,并委托项目所在单位负责相关成果及知识产权的管理,同时保障研究人员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应当享有的精神权利、奖励和报酬;凡属涉密项目,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应注意做好涉密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 0371-62576627 技术支持联系人:李涛15036154833
附件1 河南省医学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 河南省适宜卫生技术推广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3 河南省医学新技术引进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4 申报项目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