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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09-2014年获立项教科研项目进行检查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5-09-24 浏览次数:【关闭页面】 【返回首页】

各单位、部门:

为加强对我校教科研项目的管理,了解教科研项目的实施情况,依据《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豫医专[2013]26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我校2009-2014年获立项的教科研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09-2014年上级部门下达的尚未结项的教科研项目,本次检查分为重点检查项目和一般检查项目(见附件1、2),重点检查项目包括校内研究所、重点实验室和省级重点科研项目。

二、具体要求

1、低温医学重点实验室、肿瘤研究所、老年医学研究所负责人需提交该研究的实验室管理办法和建设方案。

2、2014年科技厅资助项目和其他一般检查项目负责人需填写《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在研项目完成情况检查表》(见附件3),备注结项的项目请负责人及时结项。

3、统一使用A4纸打印(表格各栏可自行加页,纸质版一式2份),同时上报电子版及相关成果材料的复印件。

三、报送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15年10月30日。

地点:科研项目材料交至科研外事处,教研项目交至医学教育研究室。

未按时交付材料的,将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给予处理。

附件1:重点检查项目.xls

附件2:一般项目检查清单.xls

附件3:在研项目完成情况检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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